|
|
 |
您现在的位置:新闻中心 > 新闻动态 |
|
|
|
|
 |
|
|
力合环保年金制度正式实施 |
·综合管理部 张雪洁\供稿时间:2012年10月30日
根据公司三届四次董事会关于实施企业年金的决议及年金方案,并按年金政策法规相关程序,在2012年10月,年金已分配到员工个人账户,这标志着力合环保年金制度正式开始实施。
2012年2月28日下午,珠海力合环保有限公司三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我公司企业年金制度的实施议案。这是力合环保历史性的一刻,这一刻的到来是力合环保人经过无数个日日夜夜的辛劳、汗水和努力的证明。董事会经过深入研究,为提高公司职工退休后的保障水平,批准公司从2012年开始实施企业年金制度。为确保年金制度的顺利实施,公司先后成立年金工作领导小组,选举员工协商代表,召开员工协商代表会,召开全员表决大会,确定年金方案,开展年金资料社保报备,选择法人受托机构,年金缴费申报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程序。
由于我公司效益在力合股份系统一直位居前列,经公司领导及员工多年多次努力申请,最终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力合环保作为力合股份子公司先行实施年金制度。目前在力合股份系统属首列。
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我国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是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个部分组成,企业年金被称为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二支柱”。 对员工来讲,可弥补与事业机关单位的退休金差距,因此叫员工的“金拐杖”,是保障广大职工退休后生活质量的重要途径。
这一制度的实施,不仅更进一步调动了大家工作的积极性和凝聚力,而且还为我们的企业在社会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留住了更多的企业人才,吸引了更多的社会精英。
现今,力合环保上下一片和谐,员工工作的激情更加高涨了,他们用自己的辛勤和汗水滋润着这里的每一寸土地,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这里的土地将更加肥沃,力合环保将不断走向辉煌的明天!
|
|
|
|